关于推荐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 (机构)入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机构)调度联系机制,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现组织推荐重点企业(机构)入库申报工作,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一、工作原则
促进我省网络和数据安全发展,坚持“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原则,加强宣传发动,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按时完成入库。
二、推荐要求
1.申报入库企业(机构)应当如实填写《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机构)信息表》(附件2),保证内容和数据真实可靠,无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可提供经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出具的经营主体24个月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2.申报入库企业(机构)范围限于在山东省域内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产品及设备制造、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咨询测评、人才培养、运营服务等领域,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产品市场前景好、具备良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机构)。
3.申报入库企业(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一条:
(1)从事网络和数据安全业务,且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拥有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并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2)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承担国家、省级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重点项目,或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安全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山东省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等建设的企业(机构)。
(3)积极参与国家和我省网络和数据安全核心技术攻关、标准规范研制、试点示范、领军企业(机构)培育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在省内、外网络和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方面有创新型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
三、其他
1.请入库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报送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
2.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根据企业入库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推荐。
3.联系方式:
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秘书处:
马超,16652007242,yjh@sdditai.or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01号珍珠泉大厦1201室
附件:
1.关于开展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入库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11日
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