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鲁工信发〔202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发挥数据的生产要素作用,促进全社会数据应用、数据流通和数据高价值转化,深化企业数据产品(数据资源类产品)社会认可度,支撑全省各地鼓励数据产品(数据资源类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商品化交易,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与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现启动全省数据产品(数据资源类产品)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넶52
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