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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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本协会各级各类会议,根据本会章程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本会常规会议有: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处办公会议、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议、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会、协会年会(会员大会)。

一、协会主要会议相关规定

1、理事大会:由本会会长召集,秘书处负责组织,协会所有理事、监事参加,邀请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名誉会长到会监督指导。原则上为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为:听取协会年度工作情况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汇报;讨论、研究次年工作计划;审议协会人事变更;制定或修改除协会章程及会费收取标准外的规章制度;研究通过其他重大事项。理事大会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

2、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牵头,秘书处负责组织,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专项工作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研究、讨论协会重大事项的实施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也可根据需要由会长临时召集。

3、秘书处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常务副秘书长)召集,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听取各部门日常工作,部署近期工作。

4、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会议:由协会秘书处牵头组织,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参加,邀请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听取专委会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讨协会工作计划及专委会次年度重点工作。

5、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会:由专委会负责人(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协会秘书处联络员、专委会联系秘书长等相关人员参加。可邀请本会会长、秘书长参加。不定期召开。主要内容为:研究布置专委会工作,通报、讨论行业重要情况,决定专委会重要事项。会议形式包括:研讨会、论坛、沙龙、培训等。

6、协会年会(会员大会):由秘书处牵头组织,所有理事及会员代表参加,特邀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代表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协会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及次年工作计划;通报、讨论重大情况;表彰先进;专题研讨;对必要的理事成员调整、协会章程及会费收取标准修改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年会可与协会理事大会合并召开。

二、会议要求

1、各会议必须符合程序要求,会前有计划,会后有总结,努力提高会议效率。

2、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工作报告、决议、决定、会议纪要、会议通知等由秘书处负责起草文件,对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由秘书处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3、会议记录由秘书处人员记录。会议记录本由秘书处存档备查。

4、与会人员必须办理签到手续,会议签到表由秘书处存档备查。如本人未到,签到表上应注明请假、无故缺席、委派代表等情况,以备对到会情况进行考核。

5、参加会议的对象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准时参加会议。确实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2天向秘书处请假或通知秘书处委派代表参加,由秘书处报告会议主持人。

6、对于会长办公会议,本人不能亲自参会者需书面授权全权代表参会,考虑对其他参会人员职级的尊重,全权代表一般应为本单位数据信创相关部门正职或以上负责人员(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否则视为缺席。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从2022年01月16日起施行。

 

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

2022年1月16日    

 

2022/05/31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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