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管理制度(草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本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本会《章程》和《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三条 本会的各种收入,均及时出具社会团体专用票据或正规发票。
第四条 本会经费只能用于围绕团体宗旨开展业务的活动费用,主要包括:
1、必要的办公支出;
2、专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兼职人员补贴;
3、组织举办大型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课题研究、示范推广、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4、编印刊物、宣传推广等的成本费;
5、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第五条 财务人员必须遵守《章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正规合法的票据。
第六条 本会的全部开支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大型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重大活动或大型项目是指单次费用支出超出50000元的活动或项目,会长审定预算后由秘书长负责预算执行。
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参照事业单位标准。任何开支,均须有承办人、审批人签字后方能报销。
第八条 确保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财务开支情况。
第九条 换届时,应将本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条 维护财经纪律,财务人员对违反财经制度和纪律的有权拒绝执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有权拒绝报销和付款。
山东省数据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协会
2022年1月16日